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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意见

发布时间:2021/7/1 浏览量:15866

日前,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(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)出台《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,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。
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我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创新推行“2531”思路,推行风险摸排网格化、监测预警信息化“两化管理”,落实全程监管、清单交办、精准帮扶、定期通报、绩效考核“五个坚持”,实现早发现、早干预、早帮扶“三个到位”,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。
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监测覆盖所有农村人口,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和范围,聚焦脱贫不稳定户、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,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、重度残疾人、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,重点监测农户易返贫致贫风险和规模性返贫风险。

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按照以块为主、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监测,综合运用农户自主申报、镇村干部排查、行业部门筛查预警、各类监督渠道反馈、平台监测分析等监测方式,严格执行风险预警、入户核查、承诺授权、信息比对、民主评议、村级公示、乡镇审核、县级审定等步骤,确保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。做好精准帮扶和风险消除,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劳动力状况、风险类别、发展需求等,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,实施分类帮扶,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增收。

《实施意见》要求,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、基层排查、部门筛查、跟踪回访、调度推进五大机制,整合基层力量,推行基层监测网格化管理,通过县、镇、村三级排查织密织牢排查监测网络,强化省级部门风险隐患信息定期筛查、收集、反馈等措施,定期对监测对象进行跟踪回访,实行周统计、月通报、季调度、半年小结、年度总结,倒逼工作落实。

《实施意见》强调,各地、各相关部门定方案、定责任、定措施,提高风险应急处置和应对能力,持续优化指标体系、加强信息共享、减轻基层负担。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,严防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。